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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高教中心关于清理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人: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5-06-01     浏览次数: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研究质量,依据校级教育教学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超期未完成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具体处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根据校级课题管理有关规定及课题研究计划,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据此,本次清理的范围为2011年以前我校批准立项的所有未结项或经批准延期未结的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清理要求     

1.关于2008年及以前未结项目的处理

2008年及以前申请结项的课题,将采取简化结项流程的方式,成果要求为公开发表与课题相关的一篇省级论文或详实的研究报告,经审核通过后颁发结项证书。     

对于2008年及以前没有开展研究工作而不能结项的课题,因负责人已经调离或退休的,由所在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上报;对仍在岗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出具情况说明,本人签字经学院同意后上报。学校经审核后做撤项处理。     

2.关于2011年未结项目的处理   

2011年立项课题按照学校结项要求准备材料,由学校组织结题评审会,统一结题,评审通过后,颁发结题证书。如不能按期结项,可申请延期一年,一年后必须结项,否则做撤项处理,三年内不允许申报或参加校级及以上课题的立项申请。     

三、结项材料的要求     

1. 2008年及以前的课题需提交     

结项验收书(附件2)、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或论文发表的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与正文)各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

2. 2011年结项课题需提交     

立项申请书、结项验收书、研究报告(不少于3000字)与佐证材料各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未能按期结项请提交延期申请一份,另附电子版。

四、组织工作   

由各学院(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验收材料汇总整理后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李姗姗 电话:81616622 邮箱:1154434347@qq.com     

附件及详细内容请参见校内OA系统。     

针灸推拿学院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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