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办法》(吉科奖字[2008]91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奖字[2012]1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省科技奖推荐材料质量,省奖励办将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为便于各部门、各单位审查把关,现将2013年度形式审查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在填写推荐书时参照执行,凡涉及以下各款其中一项即视为推荐材料不合格。
1、未提交项目鉴定或验收证书(国家基金项目未提交结题报告);
4、项目完成人不是相关论文专著(主要指代表性或核心论著)作者;
5、论文或专著公开发表不到一年以上(以2012年4月30日以前发表为准);
9、其他不符合《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2、成果应用不到一年(以2012年4月30日以前应用为准);
3、排名前3位的项目完成人不是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单人、单件专利除外);
7、其他不符合《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2、未提交查新报告(以2011年4月30日以后查新为准);
4、成果应用不到一年(以2012年4月30日以前应用为准);
8、其他不符合《吉林省科技奖励推荐办法》规定的推荐资格条件的。
1、未提交省级以上农作物品种审定(认定)证书复印件;
2、未提交查新报告(以2011年4月30日以后查新为准);
2、未提交查新报告(以2011年4月30日以后查新为准);
1、未提交省级以上新产品管理部门鉴定的新产品证书复印件;
2、未提交查新报告(以2011年4月30日以后查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