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吉教科字〔2012〕6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学校学风建设,现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等学校基本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吉教科字〔2012〕6号)文件,请各院系部负责人认真解读文件精神,严格要求本院教师、科研人员、职员以及以各种形式在高校学习的学生,加强在高校工作和学习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兼职人员等实施的学术活动管理。
科技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关于印发《吉林省高等学校基本学术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