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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2015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人:针灸推拿学院   发布日期:2015-05-07     浏览次数:

学院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7号)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若申报人数超出配额,我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三、相关费用 

1、个人研修期间学费、住宿费按接收学校开具的报到通知单上注明的实际费用为准(开具发票)予以全额报销。本项费用由教育部资助每人每学年8000元,不足费用由所在部门经费支付。 

2、个人研修期间交通费、日常补助等费用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执行,由所在部门经费支付。 

四、申报要求 

1、拟申请者请于5月8日—5月12日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查询和下载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等信息。 

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一般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 

2、拟申请者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 

再填写《推荐表》,以提高录取几率,避免浪费名额。 

3、5月12日前,请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包括: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B5纸打印,贴好照片)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请注明“访问学者-部门名称-教师姓名”。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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