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若申报人数超出配额,我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推荐。
1、个人研修期间学费、住宿费按接收学校开具的报到通知单上注明的实际费用为准(开具发票)予以全额报销。本项费用由教育部资助每人每学年8000元,不足费用由所在部门经费支付。
2、个人研修期间交通费、日常补助等费用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执行,由所在部门经费支付。
1、拟申请者请于5月8日—5月12日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查询和下载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等信息。
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一般访问学者不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带“*”,一般访问学者项目未带“*”。
3、5月12日前,请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包括: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