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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档案管理细则
发布人:张立娜   发布日期:2016-09-01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实现“自我管理”,本着“机制留存”的原则,我院学生会特设立学生干部档案,记录每位学生会干部的在会历程,为每届学生会留下足迹。  

一、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档案由秘书处统一管理,除个人客观资料外,其余内容均由秘书处核实后填写。  

二、内容组成

学生干部档案由学生干部登记表、考勤情况、工作日志和述职报告四部分组成。  

(一)学生干部登记表  

记录个人的自然状况(包括姓名、职务等)及对学生会的认识等。由学生干部本人自行填写,经纪监部审核认定后加盖印章存档。  

(二)考勤情况  

详细记录每位学生干部各项工作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审核并统计各项考勤结果,统一填写。  

(三)工作日志(包括值班心得与部门工作日记)  

1.值班心得  

值班同学根据一个月内值班情况向办公室上交一份值班心得,记录当月的值班情况及每阶段个人的工作体会,以供交流,由办公室认真审核后存档。  

2.部门记录  

记录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与总结),由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向秘书处上交,由秘书处备案。  

(四)述职报告  

每位学生干部需在期末全委会上做述职报告,在团委老师及秘书处的监督下,由秘书处对每份述职报告进行审核,存入学生干部档案。  

三、保存形式

本档案每人一份,收藏在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内。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四、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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